【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才工作规划和意见。
(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探索各类新经济、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负责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指导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市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指导全市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及党群系统、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出国(境)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承办省管干部出国(境)报批,承办全市科级及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备案、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
(五)负责军队团职及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办理我市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协助做好非主管方的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
(七)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监督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干部诫免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八)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处级后备干部和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落实省委组织部下达抽调三亚市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选派和管理挂职锻炼干部。
(九)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度;牵头做好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指导人才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群系统、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录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区组织、干部、人才工作。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1号市委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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